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信息服务业龙头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园区产业(经发)局:
根据长沙市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长沙市服务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2018年度补充规定>的通知》(长现服办发〔2018〕3号),为做好2018年度全市信息服务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我委现开展2018年度全市信息服务业龙头企业推荐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
1、高端规模型——规模及管理、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
2、稳定成长型——盈利能力处于行业领头地位,增长强劲;
3、活力创新型——创新机制健全、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明显。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全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3、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等;
4、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二)特色条件
1、高端规模型企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营业利润总额、缴纳税额(按权重4︰3︰3进行综合评分排名)在全市同行业排名前列;企业自主开发或掌握的核心技术、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为全市同行业前列。(上述2个条件按综合排名前列的优先)
2、稳定成长型企业: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盈利能力,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或者营业利润总额平均增速为全市同行业排名前列的。
3、活力创新型企业:属于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范畴,企业拥有功能良好的创新平台,有一定的创新成果支撑,以及较为完备的创新体系、梯次搭配的人才团队,研发和技术改造投入强度较大。
三、推荐流程
根据推荐标准,由各区县、园区按照高端规模型、稳定成长型、活力创新型3类企业,每个类型排名推荐1-2家企业,填报《2018年信息服务业龙头企业推荐表》,并出具“推荐函”,送长沙市经信委。长沙市经信委根据各单位推荐排名,择优向长沙市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区县、园区应认真、据实填报《2018年信息服务业龙头企业推荐表》,“推荐函”中要详细说明推荐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被推荐单位所在行业状况、被推荐单位在行业排名(按类型)情况、有无推法违规情况等,同时应明确“经认真审核,所推荐的***企业共*家符合长沙市信息服务业龙头企业推荐标准,本年度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2、以上资料请于2019年2月15日前提交市经信委。
附件:2018年信息服务业龙头企业推荐表
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1月14日
联系人:长沙市经信委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 颜昌
电 话:0731-88667605
邮 箱:453179332@qq.com